□本报记者 吴铭
信息披露是建立透明资本市场的关键,对于中小板市场来说,打造“诚信之板”,离不开上市公司公平、及时而准确的高质量信息披露。正因为如此,监管部门一直重视规范中小板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并与上市公司一起,着手强化未公开信息管理。
四类对象带来泄密隐患
由于公司规模偏小,不少公司采取了家族管理模式,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较为突出,因此,相对主板公司,中小板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一些较为特别的问题:其一是不少中小板公司不重视董秘的作用及其负责的信息披露工作,或者董秘在公司内部兼职过多,导致经常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二是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内幕信息失控情况,带来内幕交易的重大隐患。
据认为,除了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中小板市场所面临的重大考验,正是内幕信息泄露带来内幕交易的风险。最近深圳证监局在调查中亦发现,其辖区内的新中小板公司存在向大股东、机构投资者、公司核心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四类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信息的情况。
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外部使用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这在主板公司当中也时有发生,但在中小板公司当中表现得更突出一些。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未公开信息,则是因为有些辖区中小板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和执行有效的接待投资者来访的制度。中小板公司普遍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往往受到机构投资者的重视关注、走访与调研,中小板公司能否建立及有效执行接待投资者来访机制,则是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业务规模不大,严重依赖少数几个甚至是单一客户,需要接受这些公司定期、不定期的认证审核和检查,泄露内幕信息的风险很大。对于这一特别情况,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仍应当遵守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不能因此而违规甚至违法。
未公开信息管理形成制度